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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建筑大学2019-2020学年实验实践类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要求,计划从2019年到2021年完成1500门左右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推动深化实验实践教学内涵建设,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创立精品实验实践课程的示范效应,引领实验实践教学的建设方向,助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激励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实验实践类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目标

  学校计划每年建设实验实践类课程项目共计20项,各院部限报2项,每项给予1万元的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为1学年。建设周期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评选,最终推荐10门左右认定为校级精品实验实践类课程。同时,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基本单元且被评为校级实验实践类精品课程的,结合教育部相关要求,将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范围

  凡是申报立项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应为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专业教学计划)且设置学分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基于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环节)中开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以及通识任选类中工程实践类的课程。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应单独设置且原则上不少于16个学时。同时,申报立项的实验实践类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申报实验实践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于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课程负责人近三学年的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以上,主讲教师成员均为良好以上。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8.已具备或确定具备支持实验实践精品课程立项工作的各类软硬件实验条件。鼓励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实验实践项目。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有意向申报实验实践类课程立项的老师需认真阅读《北京建筑大学精品实验实践类课程项目建设及申报标准》(附件1),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实践类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北京建筑大学实验实践类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填写。于2019年11月24日(周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xu@bucea.edu.cn。纸质版材料经所在学院(部)相关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8室。

  五、结题验收

  立项申报人(课程负责人)自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需按照学校教务处的相关要求以课程团队为单位提交申报书、结题报告、时长 10 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和其他佐证材料。后续具体验收事宜,教务处将统一发通知告之。

  六、校级精品实验实践课程认定方式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于2020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申报立项且按时完成周期建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进行认定,经评审公示后正式发布。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贾旭

  联系电话:010-61209433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