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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教字〔2021〕13号

各学院:

2021年3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为做好学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要求

高度重视成果推荐工作。请各学院组织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认真研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文件(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本学院的推荐工作。请3月20日前,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拟参评的成果情况(附件2),发送至信箱litianjiao@bucea.edu.cn。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附件3)纸质版。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学院)(附件4)纸质版。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4月15日16:00前,请各学院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信箱litianjiao@bucea.edu.cn,纸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逾期不予办理。

具体通知要求及相关材料下载请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联系人:李天娇;联系电话:61209617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