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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教字〔2021〕94号

各学院:

本学期核对教学执行计划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各级最新提交的培养方案(最新修订版),结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与2021级学生军训情况,核对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信息。

2、根据校历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为19周,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教学计划调整工作。各专业(除2021级外)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原则上要求理论教学周数保持不变,仅实践教学周数或考试周数压缩1周。对于2021级学生,本学期因疫情没能进行的军训环节将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9周开展(即:2021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除军训环节外,总教学周为18周),相关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原则上为理论教学周数压缩1周,实践教学周数或考试周数压缩1周,共计压缩2周。

3、核定教学执行计划之前,各学院教务秘书需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先在系统中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进程表配置,为所有课程初始化开课周次。

4、在教务系统的院系开课计划中,对于实践专周课程,需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周次的维护。

5、核定教学执行计划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各级最新提交的培养方案(最新修订版),结合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核对课程名称、性质、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开课周次等相关信息,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的教务秘书。

(2)核对开课单位是否有误,本部门开课要细化到系或教研室,跨学院开课,除通识教育课程以外,其他课程均需要上课学院向开课学院提前沟通课程的所在单位是否准确,确认后方可提交教务处;

(3)2021级学生的军训环节将由教务处统一在系统中移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19周开展。对于其他需要变更的课程或教学环节,要在调整执行计划的同时上报相应的教学计划变更申请;

(4)对于院级选修课,要提前对学生进行选报统计,并于排课前上报停课说明。

二、材料提交与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第6周周四)17:00前完成: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调整方案(附件1)提交工作;2、根据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在系统中对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的配置工作。附件1电子版请发送至sunhuichao@bucea.edu.cn,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审核并备案。

请各学院于10月21日(第7周周四)17:00前完成各级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数据核对工作,全部材料提交完毕。各学院要保证教学执行计划系统数据与所报送纸质材料数据的一致性,完成网上送审的同时,将核定后的各级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导出打印纸质文本一份,经系(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审核并备案。

三、操作提示

1、配置教学进程

登陆进入“教学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专业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进程表配置:选择年级、专业等信息,勾选后点击“修改”按钮,结合各级培养方案与调整后的教学计划,维护各专业所有学期的教学进程(如:2021级对应第2学期,2020级对应第4学期,2019级对应第6学期,2018级对应第8学期,2017级对应第10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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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项工作请于10月14日(第6周周四)17:00前完成,之后教务处将初始化全校的所有开课计划,系统将依据教学进程表生成课程具体的开课周次,请务必确保教学进程表的准确性。

2、维护实践专周课程周次

进入“教学管理系统”→教学任务模块→院系开课计划:依次选择“院系”、“专业”,并勾选“是否实践专周课程”为“是”,检索出2021-2022第二学期学期所有开设的实践专周课程,勾选具体课程并点击“修改”,依据培养方案与调整后的教学计划依次修改课程的具体开设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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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印各专业开课计划

所有专业的开课计划核对无误后,在“院系开课计划”环节,依次选择“院系”、“专业”以及“年级”,点击“按专业打印”按钮,系统直接打印所有该专业的各级开课计划。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调整方案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