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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273号)(见附件1)的工作安排,将开展我校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我校限定2名候选人,其中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5-2017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附件2)。

  三、评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部)择优向学校推荐,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人。各学院(部)填写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学校最终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在评审期间,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gjc/)上公开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课堂教学录像。

  (三)学校最终确定推荐的市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

  (四)学校最终确定推荐的候选人需完成网上申报。

  (五)6月18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部)将如下推荐的候选人纸质版报送到行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zlk@bucea.edu.cn

  1.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附件4);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纸质版+电子版);

  3. 候选人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1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4.候选人两学时课堂教学录像(教学录像符合附件5要求);

  5.候选人简介(模板见附件6要求)

  (五)各学院(部)推荐候选人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将于6月21日进行全校公示。

  四、联系人

  教务处质量科  黄兴  61209435

  

  附件:

  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

  3.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5.课堂教学录像要求

  6.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简介(模板)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