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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高等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总结凝练优秀育人成果,提高成果示范引领作用,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体系,创新育人机制。经研究,学校定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至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展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充发挥教学成果在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和凝练工作,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成果和先进经验;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我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基本建设、教育理论与教学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教学成果。成果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原则上须经一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申请评奖的成果如属于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的研究项目,必须是已结题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一)教育教学改革

为适应北京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调整专业结构,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1. 专业建设方面:能根据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专业建设和优化方案,以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为理论依据,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开拓创新,并在实践中证明有明显成效。

2. 课程建设方面:对课程结构体系、内容安排、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改革和建设,并在教学实践中证明对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素养水平有明显成效。

3. 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方面: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进行系统的改革与建设,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并在教学实践中证明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技能,以及提高教学质量有明显成效。

4. 教材建设方面:教材内容能体现教学内容的思想性、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以及教学的适用性,且能适应学科发展及改革的需要。经实践证明其内容的取舍及编排有益于推动教学改革,有益于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5. 其他教学基本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开展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现代教育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并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二)教育理论与教学管理

在组织教学、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积极开展现代教育理论研究,探索和应用科学方法推进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教务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资源管理等教学管理的现代化,并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管理水平。

(三)其他

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和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升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请条件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为人师表,年度考核合格。

2. 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直接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四、项目选题

为全面总结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和推广应用,提升成果的影响力,现提出以下建议申报方向,本次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选题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类别

建议申报内容

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类

“三师”人才培养、“一带一路”国际化建筑类人才培养、“三全”育人、实践教学、产教融合、数字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建设、五育融合、双创教育、大思政建设等。

专业及课程建设类

国家级和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基础课教学改革、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等。

各部门、学院(部)、专业、教学团队等应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和前期基础,深入挖掘特色与优势,统筹资源,融合现有成果和潜在成果,组建教学成果奖申报团队。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教学成果奖由学校成立的评审委员会(名单另行确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所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及取得的成效等标准进行评审。

我校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我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成果,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须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申请。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拟定选题(2024年3月中旬)。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总结、提炼本单位优秀教学成果,拟定项目选题和负责人,以便学校进行全面统筹安排,并进一步组织后续各项申报环节。各单位拟定选题数量不限。

2. 第一批申报材料提交和评审(2024年3-6月)。教务处对上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整理归类及汇总,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特等奖答辩项目和拟获二等奖的项目名单。

3. 第二批申报材料提交和评审(2024年12月-2025年5月)。第一批未申报或在第一批申报中未获奖但有新成果出现的项目,可进行第二批教学成果奖申报(进入第一批拟获奖名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教务处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特等奖答辩项目和拟获二等奖的项目名单。

4. 集中答辩,确定评奖结果(2025年6月)。组织入围特等奖答辩的项目进行集中答辩,确定本次教学成果奖最终评审结果,经公示(公示期为1周)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材料提交

1. 各单位或个人拟定教学成果奖项目选题和负责人,填写《教学成果奖项目拟定选题表》(附件1),各学院(部)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质量科,各职能部门拟定选题后直接报教务处质量科,于2024年3月14日(第3周周四)17:00前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yun@bucea.edu.cn)。

2. 进行第一批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集体或个人,须按规定填写和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2),需按照《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提交盖章后纸质版(1份)和PDF格式电子版,电子文档命名为:“推荐书-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成果名称”;

2)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提交纸质版(1份)和PDF格式电子版,不要添加封面,电子文档命名为:“成果总结-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成果名称”;

3)反映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论文、证书或教材等),要有支撑材料目录,可以添加封面,所有材料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只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文档命名为:“支撑材料-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成果名称”;

4)成果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填写《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提交盖章后纸质版(1份)和word格式电子版。

各部门、各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应组织学术委员会(职能部门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以及《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于6月13日(第16周周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教务处质量科,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7,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shiyun@bucea.edu.cn)。

3. 第二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教学成果奖的等级设置与奖励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校级特等奖、校级一等奖和校级二等奖。学校将对获奖成果分别授予荣誉证书。获奖成果记入获奖者的人事考核档案,作为职称晋升与岗位聘任的依据。学校将从获奖成果中择优遴选参加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宏观统筹,切实做好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评审、总结、凝练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更多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工作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对于获奖成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者,经查证属实,撤销其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联系人:史云,联系电话:61209435,13810203775,邮箱:shiyun@bucea.edu.cn。

附件:1. 教学成果奖项目拟定选题表

2. 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4. 北京建筑大学高等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北京建筑大学

2024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