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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8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的通知》(京教函〔2023〕6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教育财政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按照《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增立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申请人从以下题目中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与研究基础进行课题申请论证,不得更改题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题目1: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20万元)

题目2:北京地区高校教育财政保障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3:京、沪、OECD国家高等教育财政保障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4:北京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10万元)

题目5: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研究(10万元)

题目6:关于京、浙、沪等及OECD国家学生资助管理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7:北京市教育领域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研究(5万元)

题目8:北京市教育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探索研究(5万元)

题目9:北京市区级教育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报告(5万元)

题目10:北京市市属高校提升资产管理效率政策机制研究(5万元)

二、研究时限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2年,“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研究时限2年,其他选题研究时限1年。

第一项课题“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预期研究成果,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研究、参加结题鉴定。其余9项课题,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预期研究成果,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研究、参加结题鉴定。

三、申报要求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请和文本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在研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该专项课题;已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该专项课题。

网上申请。课题申请人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4日登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gh.bjedu.cn)填写“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网上申请的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报。

首次申报的教师,需先完成个人用户注册,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线上申报。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方向统一填写“教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类别为“研究专项”。

申请书中“课题经费管理与保障承诺”部分信息填写如下:经费管理单位名称:北京建筑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万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1409014495175

财务联系电话:010-68322549

文本报送。课题申请人于4月6日11:00前,报送经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所在单位(学院、部门)出具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的“课题申请书”原件2份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原件从课题管理系统中导出,须带水印)。请课题申请人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研究成果要求

完成“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参加结题鉴定,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研究成果须满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京教策【2020】13号,附件),《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ABC三类成果形式中的1项A类、B类或2项C类成果。

(二)获得北京市教委财务处出具的“结题同意书”,并上传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三)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第一作者应为课题负责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方式:61209617

邮箱:liuchang@bucea.edu.cn

办公地址: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

附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