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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本学期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从第9周开始正式启动,评价时间为第9周周一~18周周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7月8日),本次教学质量评价请各学院(部)按照网上评价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本学院(部)领导、督导组专家、教师等进行网上教学质量评价。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教学评价结束后对网上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各学院(部)可根据各自制定的评价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再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最终结果。

  本学期网上评价的时间安排见附注,请各学院(部)务必精心组织,指导督导组专家、教师和学生认真进行网上评教,以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教务处

  2018年4月22日

  

  附注: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教学评估模块。在教师评估模块中出现的所有课程均需学生打分,未完成课程评价的学生在网上将不能及时查看个人课程考试成绩。学生评教工作从第9周开始进行,评教时间为为第9周周一~18周周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7月8日)。

  

  学院(部)领导和专家评教信息采集

  要求各院(部)领导、系(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每人听课不少于4学时,听课范围覆盖到本单位全体教师,并保证每位教师的被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各学院(部)督导组专家听课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各学院(部)的领导和专家请于本学期第18周周日前(2018年7月8日)将评价结果录入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同行评教信息采集

  各学院(部)组织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或有针对性地跨教研室听课,要求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4学时。同行评议可以在课堂、实习或教学观摩中进行,评教结果由评价教师于本学期第18周周日前(2018年7月8日)录入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教师评学信息采集

  教师评学生(课堂)对于学生评选奖学金和各种奖励至关重要,同时,该项结果也是作为学校每年评选优良学风班集体的参考指标之一。因此,请所有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对待,要求于本学期第18周周日前(2018年7月8日)将全部教师评学结果录入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