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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务系统中填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科教学任务填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1. 拆分与合并班级

相同课程号的课程,可根据任课教师、学生人数、课程类别等因素进行拆分与合并班级。

2. 基本信息

须维护字段:①教师;②主讲教师;③备注(备注内容学生选课界面可见,仅供学生选课参考, 排课建议请按照下面第4条进行维护,不要填在此处)。

3. 教学班信息

须维护字段:①人数上限:须考虑重修人数,可参照系统提示的“全校需重修人数”,确定各教学课堂的人数上限;②限制类别和限制条件:年级、院系、专业、行政班、性别等(体育教研部须维护学生性别)。

4. 课程安排信息

须维护字段:①起止周;②排课建议中的“教师/周”、“文字建议”和“建议教室”等信息。

5. 分组信息

同一教学课堂需要分组上课的课程,如实验课程,可通过维护“分组数量”及“分组人数上限”将课堂划分为若干组,便于分组排课。

6. 为保证教学任务填报准确合理,各教学单位系(部)主任具体负责填报教学任务,教学院长负责审核定稿。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开课单位应结合本学期教学任务变更情况和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情况,参照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进度表(附件1)进行合理填报,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2。

2. 专业课需合班时,尽量将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合班教学。课程属性(必修、选修)或课程编号不同需要合班时,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一致,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开课单位需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3. “课程安排信息”菜单中的“起止周”信息若需要调整,请依据各专业教学进度表重新维护,维护结果会直接体现在排课数据中,例如:1~8周、9~16周、2~10周和4、8、12、16周等。不同专业合班上课的课程,务必保证有共同教学周。

4. 除艺术类、设计类、制图类课程外,同一门课程同一天安排不超过3学时;上午不允许3学时连排;任课教师相同课程一天不超过4学时排课,不同课程不超过6学时排课;不得随意调整教学周数,原则上学生每周上课不超过28学时。

5. 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课不允许3学时连排;专业核心课及主干专业必修课不超过3合班上课。

6. 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操作,有分组安排上课的需求时可单独排课。为保证课表运行的准确性,避免因课内实验或上机安排产生大量调课现象,凡达到或超过8学时的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学时须单独排课,有专业机房或实验室的学院,须将课程优先安排在本学院专业机房或实验室内上课。有条件的开课单位,少于8学时的课内实验、实践及上机学时,也可按照上述要求单独安排。

7.外聘任课教师的课程,需由聘任单位提前与外聘教师沟通拟上课时间,在“排课建议”里填写教师相关信息。

8. 各开课单位须保证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要求,特别是新生研讨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

9. 分级教学课程,如《大学英语(1)》,《高等数学A(1)》须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A班或B班,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10.《体育1》,《体育3》须维护“小项课程”字段,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11. 为保证全校课表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实践专周课程须在课程库及培养方案课程信息中将“是否实践专周课程”字段维护为“是”,完成维护的实践专周课程方可在学生课表的备注栏里显示。

三、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

1. 时间要求:填报及提交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第14周周三(2023年5月24日)。

2. 材料要求:各开课单位确认教学任务填报无误后,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以系(部)为单位导出并打印“教学安排表”(导出路径:教务系统-院系填报(教研室)-导出-教学安排表导出),经系(部)主任及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开课单位盖章后,于5月24日前提交至综合楼309室。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教学进度表

2. 教学任务填报操作手册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