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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要求,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进社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我校精品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结合我校办学定位、教育教学实践特色,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计划建设30门左右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各院(部)限择优推荐3项,学校对立项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1万元/项,建设周期为一学年。教务处拟于2020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评选,最终推荐10门左右认定为校级精品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

  二、立项范围

  各学院(部)全体任课教师、学生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立项,立项内容涵盖各类社会实践项目(包括大学生社会实践、红色‘1+1’支部共建、体育竞技类项目等)和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三、立项要求

  1.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将“教育学生、锻炼学生、培养学生”做到实处,做出实效,学生70%以上学时应深入基层或实践场地,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让学生切实受到知行教育,感受精神洗礼,严格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2.课程不要求必须获得奖项,但应注重突出教学过程和教学素材的凝练总结,教学内容应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相促,与促进区域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等国家大政方针紧密结合。

  3.课程应注重凝练特色,在结题验收时具有完备的教学资源库(例如指导书、任务书等)、相应的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实践指导、学习指南、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PPT等)作为支撑材料。

  4.课程设置应科学合理,逻辑清晰、方案具体、特色及创新点鲜明、培养目的明确。注重基础与前沿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申报人将申报的课程项目与专业教育相融相通,鼓励将最新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5.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注重锻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搭建、自主完成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的能力。

  6.申报立项的课程原则上应已经组织和指导参加过至少2个轮次的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且能在立项期间开展至少1个轮次的本科生实际教学和活动。

  7.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具有丰富的组织和指导经验,对课程项目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有意向申报立项的老师可参照《北京建筑大学精品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建设标准》(附件1)的相关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4日(周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oyuxi@bucea.edu.cn,纸质版申报书经学院(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7办公室。

  五、结题要求

  立项申报人自提交《北京建筑大学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之日起,需完成所申报课程的顶层设计、团队组建、深入调研、方案细化、推进实施及成果总结等系列性工作,并于2020年8月20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文字性总结报告以及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和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oyuxi@bucea.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7办公室。

  

  联系人:曹宇曦、刘爽

  联系电话:010-61209091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