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5号
各学院、各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北京建筑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字〔2022〕47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环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全过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智慧城市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用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工作安排
1.各中心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对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参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1)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导入模板》(附件2)撰写年度报告和填报相关数据表。
3.对于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请参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3)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导入模板》(附件4)撰写年度报告和填报相关数据表。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中心牵头学院统筹做好年度报告编制与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相关学院积极配合,同时加强对报告编制与相关数据填报的指导。
请各中心牵头学院与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质量完成年度报告。
四、材料报送
2024年3月8日前,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完成的附件1和附件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将完成的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zhaoxiaoyan@bucea.edu.cn;定稿后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综合楼308)。
教务处联系人:赵晓艳;联系电话:010-61209433,15801336809。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导入模板
附件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导入模板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