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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08号

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依据《北京建筑大学教研成果工作量计算办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省部级一般项目(2)认定。

二、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申报

《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发布,请项目负责人注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登录平台后即可寻找对应项目及申报书/合作协议模板等。项目负责人申报前请与相关企业做好对接。

2.学院审核

所有申报项目内容须经学院审核通过。请学院仔细审核各申报书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涉密、资金支持情况及知识产权声明等,同时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工作。

3.盖章上传

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上下载相应申请书模板,填写并手写签名,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扫描文件上传到项目平台提交管理员审核。

三、合作协议签订流程

1.项目申报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协商草拟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

2.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盖章后的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高校、企业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申报注意事项

1.平台登录。项目须在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学校用户注册,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2.项目申报。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签署协议。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

五、时间安排

本年度项目申报各阶段要求: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暑假期间,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值班和用印服务安排,并及时关注项目申报进度(包括项目平台上各阶段确认情况),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1209617

邮箱:liuchang@bucea.edu.cn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