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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奖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8]22号

  各学院:

  本学期学校继续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先进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的评奖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专业特点,依据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中有关方面的规定,做好本次评奖活动的组织工作。

  评奖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1、此次评奖工作采取院级评比、校级审定的形式进行;

  2、院级评比应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先进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的要求评选。

  3、参与校级优秀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在学院内面向所有学生就毕业设计(论文)宣讲一次。宣讲海报、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随校级评优材料一并报送。

  4、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名额应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15%,在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基础上,各学院应按照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5%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个学生3份,其中至少有1份校外专家评审意见)、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与顺序、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申请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全部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5、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数的5%推荐参加校级评审。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审申请表、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教师指导的不同成绩档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共3份、申请评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6、毕业设计(论文)先进组织单位由各学院自由申报,需提交先进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评审申请表、学院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文档及电子文档、毕业设计工作相关组织与管理文件及材料等。

  7、今年学校继续对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成果进行查重检测,对其他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查重检测。申请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老师,如果其指导的学生成果存在重复率检测结果大于30%,即取消其评选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资格。对于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先进组织单位的学院,如果存在该学院学生重复率检测结果大于30%,即取消该学院参与评选先进组织单位的资格。

  8、各学院上报评优材料截止时间:

  ①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6月22日(第16周周五);

  ②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6月22日(第16周周五);

  ③ 先进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6月22日(第16周周五)。

  9、《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申请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审申请表》和《先进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评审申请表》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专区/教师专区----实验实习科进行下载。

  10、随机抽查的事宜

  本科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抽查,检测时间为6月22日(第16周周五)。请各学院按照“检测材料提交要求”,按照校优、院优、良好、中等、及格5类打包分别将电子版发送至guoyanping@bucea.edu.cn(图书馆郭老师)和hanchangfu@bucea.edu.cn(教务处韩老师)。

  望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18年5月18日

  附:2018各学院毕业生人数

  序号

  学院

  毕业生总人数

  校优限额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155

  8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32

  12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264

  14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146

  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54

  8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366

  19

  

  理学院

  48

  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407

  21

  

  文法学院

  122

  7

  总计

  

  1894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