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校级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教学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和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的教学副院长、教务员。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每2年评选一次,本次拟评选12个左右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本次评选分为教学院处长组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组,其中教学院处长组评选3人,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组评选9人。
各学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部)在编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总数的50%,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教务处推荐人数不超过在编教学管理人员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注重理论学习,熟悉本科教学管理业务,甘于奉献、廉洁自律,在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推动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组织各项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创新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2. 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所在单位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成绩突出;
4. 努力钻研教学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方法,能将现代化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运用于实际工作,业务熟悉,科学管理,处理事务准确、高效、快捷。在为教学服务的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绩;
5. 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参加教学院处长组评选的人员,要求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参与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课题;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如有教研成果,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6. 对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近5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
四、申报评选程序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学管理人员填写《北京建筑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各部门、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按推荐名额向学校推荐;
2. 学校组织评议组根据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对各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及综合评审。
3. 评审结果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评选出我校2023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各学院(部)于第20周周二(2024年1月9日)17:00前,将《北京建筑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报送教务处质量科,其中纸质版材料送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7,电子版发送至shiyun@bucea.edu.cn。
联系人:史云,电话:61209435。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