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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建筑大学2018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建筑大学2018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的通知

教字〔2018〕16  

  各学院:

  根据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安排,进行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阶段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学生情况:学生毕设(论文)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合理性(工作量、选题比例、题目难度等);学生的开题报告。

  2. 指导教师情况: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的填写是否及时、规范;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等。

  3.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手续是否齐全、管理是否完善等。

  4. 各学院各专业是否在学院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实施中,对毕业设计的质量和学生毕设资格、答辩资格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结合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毕业设计质量问题进行的整改情况。(重点)

  二、检查形式

  1.各学院自查

  各学院自行组织检查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阶段进展情况,自查按专业进行,并按专业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开题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情况;(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合理性(工作量、选题比例、题目难度等);(3)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的填写是否及时、规范;(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指导学生数量否符合学校要求等情况;(5)各学院各专业是否在学院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实施中,对毕业设计的质量和学生毕设资格、答辩资格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结合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毕业设计质量问题,如篇幅过少,题目雷同、一人一题等问题进行了整改。(重点)

  各学院成立检查组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将意见反馈相关教师,尽快落实整改;自查结果及意见反馈须形成书面文字4月18日(第7周周三)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学校抽查

  学校进行抽查,重点对前一阶段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自查中存在问题的选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开题报告阶段检查的自查报告(按专业),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盖章,于2018年4月18日(第7周周三)前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