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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定稿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73号

各学院: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和依据,教务处目前已根据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形成《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学院分册》核对稿(见附件1)。现将《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学院分册》核对稿下发至各学院开展核对工作,各学院核对完成形成定稿后将交付印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比2020版培养方案内容变化

1.课程名称更新。根据《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开设“四史”通识教育基础(必修)课程。根据《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改革思政课程,开设“四史”通识教育基础(必修)课程,课程性质为思政类选择性必修课程,设置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4个模块,每个模块均为0.5学分,8学时。要求2021级本科生第1-7学期(专升本、贯通班班学生第1-3学期)内至少修读“四史”通识教育基础(必修)课程中1个模块(0.5学分)。

3.相关内容已在“各类课程结构比例”处、“毕业学分要求”、“指导性教学计划(通识教育课)”处更新,请各学院、各专业注意在“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及实现矩阵”等处进行同步更新,涉及参与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还应注意在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等处进行同步更新,并注意培养方案中英文对照的一致性。

二、培养方案的核对要点

1.对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全面核对。

2.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要求,各专业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可在通识教育核心课的创新创业与社会发展模块或者通识教育任选课的工程实践类与复合培养类模块开设劳动教育类通识选修课,也可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3.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紧密协同,使企业能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核对工作中。各专业要充分了解用人单位对本科生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紧密围绕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三规”落地,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服务首都发展、用人单位满意的人才。

4.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合理。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要能够体现培养目标的要求。核对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是否整体优化,是否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符合工程教育认证的要求。

(1)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制定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通识教育、注重夯实基础,充分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规范开课,严格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学时和学期要求。通识教育课程设置可参见附件2。

(2)为进一步落实“三增、三减、三优化”的原则,除单独排课的延续教学学时、课外学时以外,原则上延续教学学时、课外学时,不计入课程总学时。若2021级培养方案调整过程中涉及新增延续教学学时、课外学时列入课程总学时情况,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本科培养方案结构完整,文字表述准确、无错别字,各项数据正确无误。

6.若涉及跨学院(部)设置或调整课程,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设置或调整。

7.若涉及新增专业培养方案,应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制定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同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仔细核对、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周一)前将电子版《本科培养方案(2021级)核对信息表》(附件3)和用注释方式说明修改内容的修改页发送至邮箱sunhuichao@bucea.edu.cn。对于新增专业培养方案,请按照相关要求,将定稿后的电子版2021级新增专业培养方案以及相关论证材料于8月30日(周一)前发送至邮箱sunhuichao@bucea.edu.cn。

以上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请于9月6日(周一)提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

联系人:孙慧超;联系电话:61209617、13683589551

附件:

1. 《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学院分册》核对稿

2. 通识教育课程设置

3. 本科培养方案(2021级)核对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