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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18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年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于2018年3月9日以前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全部研究成果
       1.结题报告(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全部研究成果(一份):须提交原《项目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软件(需附使用说明书)、实施方案、论文、正式出版的书籍等。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纸版)提交至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高教改革研究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
       2.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颁发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或暂缓结题意见书。
       三、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凡发生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的变更和因故需注销项目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原定完成日期之前提交项目变更(注销)申请书(见附件2,3),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并不晚于2018年3月9日,到教务处高教改革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注销)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联系人:毛静;联系电话:61209617;邮箱:maojing@bucea.edu.cn

 

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