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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实验实践教学内涵建设,把教学改革成果落实到课程建设上,分年度有计划地完成列入培养方案的实验实践类必修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启动2024-2025学年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实验实践类课程,分为独立实验课和课程设计(实习)两个大类。

1.独立实验课。所申报课程是2024-2025学年实际开设的独立实验课。

2.课程设计(实习)。所申报课程是2024-2025学年实际开设的课程设计(实习)。产教融合课程设计(实习)项目优先立项。产教融合课程设计(实习)项目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由学院(部门)出具的行业企业参与教学学时比例的相关证明。

二、立项数量

本次拟立项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20项左右。

三、指导与检查

课程建设过程中,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策支持

经学校评审立项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将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具体如下:

1.给予课程建设经费支持,每门课程0.5万元左右

2.完成结题验收的课程,按照校级一般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工作量认定。

五、其他说明

1.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课程开设所在学期,鼓励完成结题后继续建设完善。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持续建设,可参加校级精品课评选。建设期间的课程运行数据和教学材料,是精品课程评选的重要过程性支撑材料。

2.同一门课程同一名主讲教师,不能重复申报。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成员(产教融合项目,至少包含一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

3.同一门课程同一名主讲教师,参与过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4.有尚未结题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的主讲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5.同一门课程同一名主讲教师,课程已获评校级精品课及以上等级认定的,不参与申报。

六、材料提交

1.参与申报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1)。

2.各学院(部)汇总本学院(部)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请各学院于4月12日15:00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学院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zhaoxiaoyan@bucea.edu.cn。

联系人:实践教学办公室赵晓艳,电话:61209433、15801336809。



附件:

1.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2.实验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汇总表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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