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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8-12周进行。各学院(部)应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推进会暨新时代高质量人才培养大研讨动员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开展常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针对审核评估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听课

  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听课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督导委员会、实践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对教学进行全过程督导,听课主要为综合评教需改进的重点课、新上岗教师讲授的课程及申报高级职称除免听外的教师所授课程。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院督导组专家听课。

  各学院(部)教师听课

  各学院(部)教师听课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要求听课范围覆盖到本单位全体教师。教务处将于第11周根据教务评估系统数据对各单位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反馈,请各学院(部)统筹安排,认真落实。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领导和专家听课

  要求各院(部)领导、系(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每人听课不少于4学时,并保证每位教师的被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教师互相听课

  各学院(部)组织系(部、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或有针对性地跨教研室听课,要求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4学时。

  3、二级学院(部)其他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各单位需要进行听课。

  二、教学评价

  1、听课评价

  各学院部的督导听课、领导听课、同行听课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相关安排及听课记录请留存备查,听课评价表请到教务处网页教师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听课后登陆综合教务系统进行教学评估。各学院(部)领导、校督导专家、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专家、系(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以领导或专家身份进行评价;教师以同行身份进行评价;各学院(部)其他教学管理人员以管理人员身份进行评价。请各学院(部)对本单位听课人身份在系统中进行维护。

  2、网上评教

  本学期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从第9周开始正式,请各学院(部)按照网上评价的时间要求,安排好本学院(部)领导、督导组专家和教师的网上评价工作,动员并组织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安排见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于本学期评价结束后将结果反馈各学院(部),各学院(部)可根据各自制定的评价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经各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后,将最终结果盖章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月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月的工作重点,具体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为切实落实审核评估整改推进会会议精神,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月活动,校院两级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督导,学院督导由学院进行安排,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细则和要求,规范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

  各学院围绕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主题,在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月的宣传动员,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

  对照审核评估报告中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包括自查的内容、形式和具体安排,以及审核评估专家反馈问题的改进措施等)于第12周周五(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校教学督导专家对各学院的中期答辩进行督导,并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分组抽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师生座谈会

  为充分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完善质量监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管理水平,请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本单位师生座谈会。要求通过组织师生座谈会或采取其他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反馈和建议。结合学校“教风学风联动”建设,教务处、学工部将分别派出老师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学风信息员座谈会,座谈会同时邀请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督导委员会、实践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参加。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师生座谈会安排

  各院(部)师生座谈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座谈的学生、教师代表以及各院(部)领导参会人员等情况,确定后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电子版同时发送教务处和学工部邮箱:

  教务处发送信箱tangqiuhong@bucea.edu.cn

  学工部发送信箱caoxiaoyun@bucea.edu.cn。

  2、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学改进措施表

  各学院(部)在师生座谈会后,结合本部门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本学期重点解决的问题、后续学期解决的问题及时填写教学改进措施表(表格详见附件)。教学改进问题中,学院解决部分由各学院拟定措施解决,学校解决部分可报请教务处解决或教务处协调解决。

  五、期中考试

  讲课学时在40学时以上的课程可安排和组织期中考试;需要教务处集中安排的公共基础课考试,请于第8周周三(4月25日)前将课程名称及拟考试时间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ie@bucea.edu.cn信箱。

  六、其它检查内容

  根据各学院(部)本单位教学实际情况安排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七、总结

  请各学院(部)于第14周周二(6月5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版发送tangqiuhong@bucea.edu.cn,纸质版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13办公室。总结内容包含: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与改进建议,其中应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各院(部)教师第8-12周听课的组织、安排、落实情况,包括领导听课、二级督导组专家听课、教师听课及管理人员听课;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月自查、检查情况,重点说明审核评估检查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及检查情况;

  期中考试情况;

  其它根据各学院(部)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各部门提出1-2项重点解决的教学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说明具体解决措施(表格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