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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32号

各学院: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促进产学研结合和为社会服务的重要渠道,是让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拓宽视野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切实提升我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学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内容

请各学院在认真核对《北京建筑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见附件)中所列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基础上,结合学校、学院实际,修改、增补统计表中信息。统计内容包括:基地负责人(校内)、基地地址、基地简介(200字左右)、协议签订时间、教学内容与形式等。撤销、新增、拟建设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请在统计表中备注栏里注明(撤销基地请说明撤销原因,拟建设基地请说明计划签订协议年份与拟在基地开展的教学形式与内容等信息)。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学院实践教学需求,统筹考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利用,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或名存实亡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于专业受益面广,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继续开展深入合作。

2. 各学院要立足学校、学院长远发展,以校地合作为契机,结合学院、专业特色优势,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怀柔区、密云区等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助力学校培养实践型、创新型人才。

3. 各学院要努力构建适合本学院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通过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共建课程体系、规范过程管理等,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4. 今后若各学院以学院名义签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基地单位一份,学院一份,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一份。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附件统计表中的各项内容请认真、据实填写。补充完整的附件统计表和签字盖章的基地协议书扫描电子版,经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于4月29日(周四)下班前发送至邮箱:sunhuichao@bucea.edu.cn。

联系人:孙慧超,电话:61209433,地点:实践教学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8)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