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8]5号),现将2018年度各学院(部)本科专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
二、申报程序
1.学院评议。申报学院(部)要成立学院(部)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申报专业要充分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
2.网络申报。7月26日(周四)前,申报学院(部)指定专门人员登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填报。
3.校内公示及纸质材料报送。7月底将进行校内公示。申报专业公示期满后,对确认继续申报的专业,请于8月底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请留意后续通知。
三、申报要求
1.主动服务国家和北京发展。各学院(部)要牢牢抓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外语非通用语种等领域相关专业。
2.依据标准设置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各学院(部)要根据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兴
电话:010-61209435
教务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