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含免听)选课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在教务系统中提交重修(含免听)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重修(含免听)申请时间为:第20周周二(7月4日)9:00至第20周周日(7月9日)22:00。
二、几点说明
1.部分课程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针对学生重修存在课时冲突的问题,为提高教学质量,《高等数学(A)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普通物理A(2)》、《普通物理B(2)》下学期将单独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根据往年数据测算,《高等数学(A)1》申请重修人数较多,为保证教学效果,将同时开设线上和线下课堂。其中线上重修课堂为单独开设,课程序号20921108.32,人数上限为120人(将根据申请情况适度调整);线下课堂采用插班的方式,重修学生插班到低年级B班课堂进行修读(A班不接收重修申请),学生须正常参加考勤。线下课堂人数上限为90人,如申请人数超过人数上限,后申请的学生将被调换到其他线下课堂或者线上重修课堂。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课程序号20921091.08)、《普通物理A(2)》(课程序号20922016.02)、《普通物理B(2)》(课程序号20922018.06)均只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2.体育课重修
学生如需申请体育课重修,无需登录教务系统申请,直接线下联系体育教研部董老师,办公地点体育楼220。
3.关于考勤
重修(不含免听)的学生须遵守《北京建筑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详见各年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正常参加课堂教学,对缺课累积超过教学时数1/3的学生,任课教师可取消其当学期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课程重修
(1)不及格重修:修读以往不及格必修课程。课时冲突小于1/3该课程总学时,须跟班上课。
(2)及格重修:修读以往已及格必修课程,即刷分。要求学生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可申请重修三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70~79分可申请重修两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60~69分可申请重修一门课程。
2.课程免听
课时冲突大于等于1/3该课程总学时,学生可按照要求申请免听。免听分为:不及格重修课程免听、及格重修课程免听和补修课程免听三种情况。学生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可申请免听三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70~79分可申请免听两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60~69分可申请免听一门课程。双培生、外培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免听的相关规定见附件1。
3.课程替代
因培养方案变动而导致高年级学生无法重修、补修原方案中某些课程,须以新方案中的课程替代原有课程。此外,随着我校双培、外培等培养模式的逐步推行,外校修读期间的未通过课程须完成与本校课程的对接。课程的替代、对接应按照实质等效原则,由学院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相关要求确定替代关系,并完成系统审核工作。
四、申请流程
免听申请单提交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免听申请,打印纸质版申请单(课程替代的免听申请,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核满足课程替代关系后再打印纸质版申请单),重修(含免听)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学生找任课老师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汇总并于第21周周一下班前将申请单提交教务处(综合楼309)。
(3)教务处根据课程免听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4)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审批结果。
五、补选时间
重修(含免听)补选时间为:下学期第1周周一(8月28日)9:00至第1周周日(9月3日)22:00。
附件: 1.本科生课程免听管理办法
2.重修(含免听)申请操作流程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