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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实现教风学风的有效联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学生对评教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求全体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教师教学情况给予评价,并应确保全体学生参与评教活动;同时,还应在教师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本学院教师以学生评教活动为导向,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

  二、评教范围:

  北京建筑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开设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本学期学生评教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评价起始周1-14周的所有课堂讲授课程,评教于第13周-14周进行(2019年11月25日-12月8日);第二阶段评价起始周15-19周开设的课程及15周前的实习实践、课程设计等类课程,评价时间为18周周一-19周周三(2019年12月30日-2020年元月8日)。在此期间必须完成评教工作,到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看成绩。

  四、评教流程

  1.登录新教务系统

  进入菜单:量化评教,点击量化评教,出现当前学期当阶段评价的所有课程、教师。

  2.评教

  选择被评价教师,出现评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下方的提交即可,提交后无法修改,点击暂存可暂存评价结果,点击关闭可取消当前评价。请特别注意,系统设定只能评价50%的教师为优秀(5颗星),其它教师可评为良好(4颗星)、中等(3颗星)、尚可(2颗星)和差(1颗星),如果评教优秀率超过50%,将无法提交,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请同学们务必慎重操作。

  3.评价完成的课程页面显示评教完成。

  五、评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宣传和督促学生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

  2. 本学期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使用新教务系统并试行学生分级评教,学生按照五级评教:

  优秀(点亮5颗星)、良好(点亮4颗星)、中等(点亮3颗星)、尚可(点亮2颗星)、差  (点亮1颗星);

  学生评教系统当期显示所有课程授课教师的总优秀率不超过50%,超过将无法提交,系统自动设限。由于评教问卷只能提交一次,学生的量化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学校对教师的绩效考核,请同学们全面衡量,认真对待、仔细思考、客观填写。问卷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慎重操作。

  3.评教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为必答题。

  4.多位教师授课的课程仅评价上过课的教师(此类课程至少评价一位教师即算完成此门课程的评教),如评教系统中出现的课程、教师有问题,请同学们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

  5.评教为匿名评价,系统管理端和网页端均不会出现任何学生的个人信息,请放心评教。

  6.评教结果不会影响成绩。

  7.不要代替他人评教。

  8.认真完成本学期全部客观评价的同学奖励10个校选课选课币,认真填写主观题的同学奖励10个校选课选课币。选课币可用于下学期校选课选课。

  六、评教问题

  学生在评教过程中的问题,或者对评教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可随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价办公室反映。

  邮箱:jiaowuchu@bucea.edu.cn;

  电话:6120 9435;6832 2405

  办公地点:大兴校区综合楼313,西城校区办公楼203。

  七、评教反馈

  1、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结合校督导听课情况等作为教师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教务处将适时公布学生评教为优秀的教师及排名前50的教师,对于排名靠后的教师,由校督导专家重点听课;

  3.评教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对评教结果汇总分析,将有效评价反馈给各学院(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