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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系统中填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教字〔2018〕61

开课单位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启用新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填报,为保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学任务填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1、拆分与合并班级

        相同课程序号的课程,可根据任课教师与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拆分与合并班级,便于确定相同课程序号下的教学班数量。

        2、基本信息

        ①维护课程类别;维护校区;维护授课语言;维护考核方式;维护教师;填写备注(学生选课时可看到备注信息)。

        3、教学班信息

        ①维护人数上限;维护限制类别(体育教研室需要维护性别);核对年级;核对院系;核对专业;核对行政班。

        4、课程安排信息

        ①维护起止周;维护总课时;维护排课建议中的“教师/周”、“文字建议”和“建议教室”等信息。

        5、各开课单位系、部(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学任务填报工作,教学院长负责终稿审核,以保证教学任务填报合理、准确。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下学期的教学周数共20周,为合理填报教学任务,请参照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进度表,详见附件一。

        2、专业课需要合班时,尽量将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进行合班教学。遇不同课程属性(必修、任选)的课程或不同课程名(课程号)需要合班上课的情况,若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一致,需报批教务处并备案;若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开课单位需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再行报批教务处并备案。

        3、请准确维护“课程安排信息”字段中的“起止周”信息,因维护结果会直接体现在排课数据中,例如:1-8周、9-16周、2-10周和4、8、12、16周等,因此,请务必准确维护该字段数据。

        4、有上机需要的课程,须在文字建议中填写“机房”,并注明起止周次,有专业机房的学院,须将课程优先安排在本学院专业机房内上课。

        5、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授课时间不宜过于集中,原则上不允许半天连4节(艺术类、设计类课程除外)排课或上午连3节排课或一天连6节排课的情况出现,晚间排课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操作。

        6、各开课单位须保证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要求,特别是新生研讨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

        7、建筑学院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填报,原则上按照行政班级进行合班或单班授课。

        8、分级教学课程,如《大学英语(2)》、《高等数学A(2)》等,可依据分级教学需要,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A/B班的限制条件,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9、《体育(4)》在维护“排课建议”字段时,须在维护“基本信息”位置的备注处注明具体项目,便于学生参照选课。

        10、具体填报方式请详见附件二。

三、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填报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第10周周五(2018年11月9日)。

        2、材料要求:在确认教学任务填报无误后,各开课单位自行打印 “教学安排表”,经系、部(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提交至行管楼309室。

        3、为保证新系统顺利上线,教学任务填报的培训及集中操作安排在第9-10周,请相关人员关注通知并积极参与,配合完成好本次教学任务填报工作。

        附件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学进度表

        附件二:教学任务填报-简易操作手册

 

 

 

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