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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改 (含教研、实践和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次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20年度校级教改(含教研、实践和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次验收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年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于2020年9月15日以前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全部研究成果

1.结题报告(见附件1-3)(一式一份)。

2.全部研究成果(一份):须提交原《项目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全部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软件(需附使用说明书)、实施方案、论文、正式出版的书籍或教材等。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


二、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纸版)提交至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6室)。

2.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颁发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鉴定书或暂缓结题意见书。


三、提交项目变更申请

凡发生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的变更和因故需注销项目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原定完成日期之前提交项目变更或注销申请书(见附件4,5),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并不晚于2020年9月15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注销)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联系人:刘然;联系电话:61209617;邮箱:liuran@bucea.edu.cn


教务处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