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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实习科 | 发布日期:2012-05-06
教高函[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做好该计划的规划与实施工作,经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共同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

  该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实施方案论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附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工程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