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学运行办公室» 关于提交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含免听)选课申请的通知

关于提交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含免听)选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9701031 | 发布日期:2022-12-26

各学院:

为保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含免听)选课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指导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在教务系统中提交重修(含免听)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重修(含免听)申请时间为:第18周周四(12月29日)9:00至第19周周四(2023年1月5日)22:00。

二、几点说明

1.部分课程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针对学生重修存在课时冲突的问题,为提高教学质量,《高等数学(A)2》、《线性代数》、《普通物理A(1)》、《普通物理B(1)》下学期将单独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根据往年数据测算,《高等数学(A)2》申请重修人数较多,为保证教学效果,将同时开设线上和线下课堂。其中线上重修课堂为单独开设,课程序号20921109.16,人数上限为81人(将根据申请情况适度调整);线下课堂采用插班的方式,重修学生插班到低年级B班课堂进行修读(A班不接收重修申请),学生须正常参加考勤。线下课堂人数上限为81人,如申请人数超过人数上限,后申请的学生将被调换到其他线下课堂或者线上重修课堂。

《线性代数》(课程序号20921090.09)、《普通物理A(1)》(课程序号20922015.05)、《普通物理B(1)》(课程序号20922017.07)均只开设线上重修课堂。

2.关于考勤

重修(不含免听)的学生须遵守《北京建筑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详见各年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正常参加课堂教学,对缺课累积超过教学时数1/3的学生,任课教师可取消其当学期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课程重修

(1)不及格重修:修读以往不及格必修课程。课时冲突小于1/3该课程总学时,须跟班上课。

(2)及格重修:修读以往已及格必修课程,即刷分。要求学生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可申请重修三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70~79分可申请重修两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60~69分可申请重修一门课程。

2.课程免听

课时冲突大于等于1/3该课程总学时,学生可按照要求申请免听。免听分为:不及格重修课程免听、及格重修课程免听和补修课程免听三种情况。学生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可申请免听三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70~79分可申请免听两门课程;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分达到60~69分可申请免听一门课程。双培生、外培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免听的相关规定见附件1。

3.课程替代

因培养方案变动而导致高年级学生无法重修、补修原方案中某些课程,须以新方案中的课程替代原有课程。此外,随着我校双培、外培等培养模式的逐步推行,外校修读期间的未通过课程须完成与本校课程的对接。课程的替代、对接应按照实质等效原则,由学院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相关要求确定替代关系,并完成系统审核工作。

四、申请流程

受疫情影响,本次免听申请暂不提交纸质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免听申请(课程替代的免听申请,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审核是否满足替代关系),重修(含免听)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2)任课教师审批: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一致时,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与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许免听申请;

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时,由教务处依据学生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汇总表,负责与开课单位确认是否准许免听申请,并将确认结果反馈学生所在学院教务老师。

(3)学院审批:对于任课教师不准许免听的申请,学院应在系统予以审批不通过操作;学院在系统审批通过的申请,被视为任课教师与学院均同意学生免听。

(4)教务处审批:根据课程免听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5)审批结果: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

五、补选时间

重修(含免听)补选时间为:第1周周一(2023年2月20日)9:00至第1周周日(2023年2月26日)22:00。


附件: 

1.本科生课程免听管理办法

2.重修(含免听)申请操作流程

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