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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制定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北建大教发〔2020〕 11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紧密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办学要求,完善和优化与我校人才培养定位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改革,学校决定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对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高等教育的实际,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全面制度保障。遵从“一化三型”,即卓越化、创新型、实践型、复合型的育人理念,按照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相融合的模式,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为基本定位,以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复杂工程问题解决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宽广的国际视野、鲜明个性特色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切实将新标准、新理念、新要求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优化重构具有北京建筑大学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德育为先、推进课程思政

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明确各专业课程群的德育功能,充分挖掘和提炼课程德育元素,贯穿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方案等,采取多样、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发学生认知、情感和行为认同;不断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形成思政课程与各专业课程一体的协同育人效应,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培养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有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深化通识教育、注重夯实基础

统筹规划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重点设置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感和科学素养、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统与学科优势等方面的课程,全面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质量,培养学生成为人格健全、情趣高雅、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加强基础课程教学,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的培养,突出理科对工科的支撑理念。对于数学、英语等基础类课程实行分级、分层次教学,开设多类型的拓展系列课程,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

(三)全面大类培养、强化分类指导

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遵循学科大类宽口径培养原则,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拓宽专业口径,着眼于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先进性,科学重组和有效整合课程资源;对于各类不同群体的学生,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学生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注重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在新工科背景及工程教育认证发展的新形势下,重点突出分类人才培养的专业特色,进而实现学生的最优发展、和谐发展和个性发展。

(四)对标认证标准、凸显专业特色

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应注意既考虑到人才培养的国际标准,又兼顾到专业特色;既考虑学科知识体系,又要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构成;既考虑专业培养目标,又要注意结果导向。对于各工科专业,要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标准,合理的进行培养方案的设计与修订。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认真研究并全面梳理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以培养目标为导向构建专业课程体系逻辑关系拓扑图及知识能力实现矩阵。

(五)优化课程体系、推进混合教学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新需求为基本定位,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体现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对专业课程体系的优化,既要重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养,又要科学地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积极探索多元化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设计;进一步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以在线开放课程等优质课程资源的建设与运用为抓手,鼓励优秀教师既充分利用网络在线教学优势,又强化课堂互动,努力探索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改革,实现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六)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创新能力

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强化实践育人效果。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加强创新方法课程、开放实验、创新训练项目的建设;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实践环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激发学生实践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大力推进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训练和各类竞赛活动,训练学生的创新方法,强化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各类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的培养方案,应充分利用现有学科优势,在课程修读、实践锻炼和科研训练等方面重点突出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有效提升本科人才的实践创新能力。

三、制定内容说明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弘扬“实事求是、精益求精”校训精神,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建设领域高级专业骨干和领军人才。”

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瞄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精心凝练和科学制定本专业可衡量的培养目标,充分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以及“新工科”建设新标准等,围绕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认真研究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全面梳理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设置,科学提出毕业要求。

(二)学分与学时要求

1.总学分。四年制专业控制在165学分左右,其中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35学分,非理工科专业不少于25学分。五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控制在210左右学分,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60学分。

2.学时计算方法。理论教学课程一般按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置的实验(含上机)一般按16学时计0.5学分;单独安排的实践教学一般按1周(20课内学时)计1学分,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相关环节按1周计0.5学分,非单独安排的实践环节视具体情况进行折算,并在培养方案中给予说明;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内实验和上机,按16学时1周折算。

3.不计入学时、学分的课程。单独设置的毕业答辩、毕业教育、入学教育、公益劳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环节不计入学时、学分;不单独排课的延续教学学时、课外学时,不计入课程总学时。

4.进一步按照“三减、三增、三优化”原则进行课程体系学分及学时设置的梳理,即减总学时、减课程总门数、减核心课程门数、增通识教育、增综合训练、增实践能力、优化计划体系、优化课程模块、优化课程内容的总体要求进行结构优化与品质提升。

(三)课程设置及分类要求

专业培养方案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基本框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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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基础(必修)、通识核心以及通识任选(选修)课程三部分。

思政类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建设,共设置16学分课程,其中《形势与政策》课2学分,要求保证大学四年教学不断线;

外语类课程由文法学院负责组织建设。共设置10学分课程,其中《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2》实施分级教学,设6个学分,新生第一学年完成;大学英语系列拓展课程,包括:口语、大学英语四级强化、大学英语六级提高、英语报刊选读、英语国家文化、英美文学名篇赏析、专门用途英语以及升学英语考试共8类拓展系列课程,供学生在在一年级后选择自主选择性修读,要求第二学年必须修满4学分;

计算类课程由电信学院负责组织建设,共1.5个学分,继续实施分级教学。关于计算机后续课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要求提出具体需求,由计算机系提供足够数量的计算机程序类及应用类课程供学生修读;

体育类课程由体育部负责组织建设,学生需在1-4学期完成体育必修课,每学期1门(1学分),共4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体育类选修课1学分;

军事理论2学分、军事训练2学分,为集中性实践,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建设;职规类与心理类课程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建设,各设置1学分,要求新生第一学年完成;

通识教育核心课由通识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建设,设置建筑艺术与城市设计、哲学逻辑与人文素养、创新创业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与智慧科技4个模块,要求修读8学分的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通识教育任选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建设,设置复合培养类、工程实践类2个模块,要求至少修读2学分的课程,通识教育任选课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

2.专业教育

专业教育课程分为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各类专业课程由本专业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建设,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定。各学院要重新梳理专业知识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整合优化相关课程,原则上专业核心课不超过6门,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中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数量不低于30%。

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效果。科学分配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构建综合性、前沿化、少而精的专业课程体系。同时,开设更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程,注重分流培养、分类构建。

各专业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并设置不少于32学时的劳动教育授课内容。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四)重点修订说明

1.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结构

2020版培养方案通识核心课由原“五大模块” 整合为“四大模块”,同时调整课程类别名称;通识任选课由原“三大模块”整合为“两大模块”,将原体系中的“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到通识核心课“创新创业与社会发展”模块中,实现“通识核心课”与“通识任选课”的“4+2”运行模式。

2.思政类课程

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要求,充分保证规范开课,严格落实思政课程学分、学时和学期的要求,保证思想政治课教育大学四年开课不断线。教学过程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思政课程教学质量。

3.数学类课程

统筹规划数学类课程教学体系,加大数学类课程改革力度。调整《高等数学A》(1-2)两个学期的学时分配及教学进度,高等数学A(1)调整为92学时,高等数学A(2)调整为84学时;进一步扩大《高等数学》课程分级比例;面向全校大二年级以上开设《高等数学提高》与《工程数学提高》选修类课程,调整授课学时,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业需求。

4.体育类课程

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素养,充分保证大学期间体育锻炼四年不断线。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类选修课程,学生除完成大一、大二设置的体育必修课学分要求外,在校期间需修读1学分的体育类选修课(通识任选课-复合培养类)。

5.专业类课程

依据北京建筑大学分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于各类特殊群体学生,可单独编制或灵活设置专业课程体系。

对于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各类拔尖实验班及其他分类人才培养专业的方案制定,需明确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实践能力培养、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特色。

对于各专业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应有明确的“课程思政”目标和思政元素融入点,教学中应体现并达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的教学目标;同时结合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对于专业课程内容的设置,应注重知识与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注重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努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适当提高学业挑战度,进一步推动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考核方式变革,严格学生学业过程考核管理,提高课程过程考核成绩的占比;在部分论文类的课程考核中引入查重机制。

为进一步开拓学生视野,努力培养多样化、复合型人才,各专业可在培养方案专业教育模块中设置一定量的跨专业选修课。学生在修读完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学习基础,可选修跨学科/专业的课程,满足学生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个性成长的需要。

6.创新创业类课程

进一步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专业需增加创新创业训练、科研训练、科技成果、创新实践课的开课量,根据《北京建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应修读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四、制定基本要求

(一)程序要求

1.规划与设计

各学院应统筹规划,制定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学院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术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授代表为组员,共同做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2.调研与分析

各学院工作组需认真研究现行培养方案的运行情况,做好其他高校调研、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并及时将最新的教学及科研成果融入到最新的培养方案中。

3.起草与审定

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要求。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结果应当提交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加盖院章,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进度要求

1.2020年6月中旬前各专业完成培养方案的全部制定及学院论证。

2.2020年6月底前教务处组织完成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审议。

3.2020年7月印制定稿并下达2020级本科培养方案。

注意事项

1.课程体系构建要充分尊重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要体现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思想,通过灵活设置不同类型的培养方案,为学生基于自身禀赋的自主学习和个性成长提供更大的空间。

2.各专业安排指导性教学计划时在保证课程体系结构完整及知识结构循序渐进的前提下,应注意考虑课程学时安排的均衡性问题,原则上每学期课程安排不超过25学分,每学年不超过45学分。

3.要加强学院(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凡是涉及跨学院(部)设置或调整课程,均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设置或调整。

4.注重过程考核,考核方式分集中考试、非集中考试和考查。原则上每学期一个集中考试周内的“集中考试”课程总门数不能超过4门。


北京建筑大学

2020年6月11日


附:主要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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