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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精品课程认定办法

教字〔2022〕54号

为落实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北京建筑大学精品课程认定办法。

第一章 认定范围和类型

第一条 认定范围。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第二条 认定类型。北京建筑大学精品课程分为五个类型,分别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精品线下课程、精品社会实践课程和精品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第二章 认定要求和申报条件

第三条 课程建设应符合“两性一度”原则。

1.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2.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3.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第四条 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体现在教务系统排课中,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七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第五条 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课程须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第六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

1. 申报的课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近两学年的学生教学综合评教成绩平均在88分以上。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慕课平台显示授课教师。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申报的课程必须在开放的慕课平台上(如学堂在线、中国大学慕课等)上线运行,且完整运行两个课程学期,单一平台选课总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

3.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课程的视频总时长不少于300分钟。

4.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每轮运行发布的测试题不少于120个,设置的讨论话题不少于20个,考核(考试)次数不少于3次。

5.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6.鼓励课程按照复旦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FD-QM高等教育混合在线课程质量标准"(以下简称FD-QM标准)进行建设,获得认证的课程优先给予认定。

第七条 精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条件。

1. 申报的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近两学年的学生教学综合评教成绩在88分以上。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 申报的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开展了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必须有学生参与的数据支撑。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3.鼓励课程按照复旦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FD-QM标准进行建设,获得认证的课程优先给予认定。

第八条 精品线下课程申报条件。

1. 申报的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近两学年的学生教学综合评教成绩在88分以上。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第九条 精品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近两学年的学生教学综合评教成绩在88分以上。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2.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3.鼓励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第十条 精品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条件。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应是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培养方案,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6.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我校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 5 年以上)。鼓励我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7.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第三章 课程认定管理

第十一条 课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II级及以上教学责任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 精品课程认定原则上每两年开展1次,每人每次作为课程负责人限报一门精品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分类别填写《申请书》;所在学院(部)、处组织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教务处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组织校督导组对申报线下精品课程进行听课评价,听课评价占总分的30%;分类别聘请专家组对课程进行评议;教务处汇总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并提请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第十三条 同一门课程在五类精品课程中获得多项认定的,在计算工作量和职称认定等方面,只取一门精品课程予以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 学校对认定的精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继续建设五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