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京建筑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继续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式发展,打造一批学术造诣高、教学质量好、教学能力强,在北京市或国内高校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学名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北京建筑大学第六届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建筑大学教学名师奖(简称“校级教学名师奖”)、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简称“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我校在岗在编且正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说明,往届北京市级、校级教学名师奖(含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一般应从校级教学名师奖、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当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各约5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注重“课程思政”的元素式融入,学风端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重大贡献。
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3周岁(含43周岁), 统计时间均截至2020年10月31日。
校级教学名师奖和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7-2019年或2017-2020学年)承担的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科研成绩突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的须在完成人中排名前2,申报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的须在完成人中排名前3)、在北京市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名次的,以及获评省部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5.具体评选指标可参照附件3和附件4。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各院(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人按照通知要求上交参评材料;符合条件的教师亦可向所在院(部)自荐,并按照通知要求上交参评材料。
(二)院(部)审查
各院(部)召开学术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评议审查。
各院(部)召开工作会,根据院(部)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择优推荐本院(部)参评人选,专任教师(不含教辅人员和辅导员)在40人以上的单位择优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奖、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共3名,不足40人的择优推荐共2名。推荐类别由各院(部)自定。
(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及审议
学校将成立评选专家组,对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及评审,评审意见及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公示征求意见
被推荐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校长办公会审批
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将获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五、时间安排
11月13日,布置校级教学名师奖、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各院(部)开始推荐、自荐。
12月3日前,各院(部)确定本院(部)推荐人选,协助推荐人选将相关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于12月3日(第14周周四)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1.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1),加盖院(部)公章,一式7份,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报1份即可);
(2)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部)公章,一式2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附件5)中要求的其他全部材料。
2.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yuxi@bucea.edu.cn或U盘拷贝提交(综合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曹宇曦
联系电话:010-61209435,18811794401
北京建筑大学 教务处
2020年11月13日

- 2020-11-16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书.doc
- 2020-11-16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docx
- 2020-11-16 附件3:北京建筑大学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docx
- 2020-11-16 附件4:北京建筑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docx
- 2020-11-16 附件5: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