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风考纪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12月14日(第15周周六)举行,学校依据《北京地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本次考试的考风考纪要求重申如下:
一、禁止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任何设备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书包、水杯等物品进入考场。
二、考生务必持三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严禁进入考场。
1. 准考证。
2. 学生证(或下列证件材料之一:校园多功能卡/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在读学生证明),在读学生证明请于考前到学院办理。
3. 居民身份证(或下列证件材料之一:临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护照/学校保卫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校内开具的身份证明请于考前到保卫处办理。
4. 各项证件一般均为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学院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三、上午四级考试入场时间为8:45,9:00以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下午六级考试入场时间为14:45,15:00以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四、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上洗手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五、以下情况将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5. 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地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录)
3.北京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摘录)
北京建筑大学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8日

- 2019-11-28 北京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摘录)
- 2019-11-2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录)
- 2019-11-28 《北京地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